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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主管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无纳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135.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5.99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法官司法改革后人员等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35.0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13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6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72.44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13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4.02万元,占86.90%;项目支出1,720.98万元,占13.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35.0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5.99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法官司法改革后人员等基本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5.85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法官司法改革后人员等基本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0,435.86万元,占85.1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55万元,占7.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5.34万元,占2.8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30.81万元,占4.3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1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7%,主要原因是省拨补助资金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9030.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85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照规定部分经费调整用于其他科目。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6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8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邀海外调解项目劳务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69.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此部分资金为省拨补助性奖励经费以及统筹经费拨款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790.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0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养老的调整,部分经费调整用于其他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269.2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年金的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316.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费用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4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积金缴存系数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7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住房补贴缴存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86.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91.34万元,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9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44万元,占本年支出6.64%。与2017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9.86万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872.44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的调整增加。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1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7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8万元,完成预算的87.8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控制。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占4.55%,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9.14万元,下降62.88%,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24万元,占82.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3.89万元,下降12.50%,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占13.44%,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6.06万元,下降27.55%,主要原因是大型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经费预算未列入。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5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7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6%。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国内各种公务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型接待来访的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累计1,61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国内各种公务。接待1,615人次,18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06.97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99.6%,涉及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当年其他政府性基金14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及大楼维护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办案经费项目需要,支持温州法院更换的完成审判工作;二是申报办案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后,力争实现结案收案动态平衡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大楼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执行数为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秩序井然、安全无责任事故、环境清洁、室内外都有绿化、服务文明热情;二是提高清洁、有序、安全、环保的办公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18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名称 | 办案经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行装处 | 项目负责人 | 韩安锦 | 联系电话 | 057788018305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 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300 | 300 | 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例如: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例如: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例如:本项目建立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 15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例如:本年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对照项目产出目标,按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对照项目效益目标,可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 | 20 | ||||||
小计 | 100 | * | 100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
单位负责人(签字):徐亚农 项目负责人(签字):韩安锦 填表日期: 2019年 03月10日
2018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名称 | 大楼维护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行装处 | 项目负责人 | 韩安锦 | 联系电话 | 057788018305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 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330 | 330 | 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 | 自评得分 | 复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例如: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例如: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例如:本项目建立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 15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例如:本年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对照项目产出目标,按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以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对照项目效益目标,可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 | 20 | ||||||
小计 | 100 | * | 100 | ||||||
负向指标 | — | 主要评价自评得分与复评得分差异率。差异率≤10%,不扣分;10%<差异率≤15%,扣2分;15%<差异率≤20%,扣4分;差异率>20%,扣6分。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果 | □优秀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
单位负责人(签字):徐亚农 项目负责人(签字):韩安锦 填表日期:2019 年3 月10 日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重点绩效评价
4.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0个,预算金额共计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41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年中部门部分经费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事务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事务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反映土地出让收入中支付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等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