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院网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人民法院报 | 执行手记:一笔旧账里的执行转机

2026-09-10 来源:人民法院报、永嘉法院 作者:网站信息员 字体:
图片


图片

一笔旧账里的执行转机


(倪珠军 麻晓乐 整理)


图片

图为执行局干警 金洋洋

我第一次陪被执行人彦某去那家小超市,手里带着两份材料。一份是保险公司申请执行的案卷,标的额4000余元;另一份是我刚帮彦某理出来的欠款信息,债务人正是这家小超市的老板。

小超市临街,门口不时有人经过。彦某往店里看了几次,脚没挪动,低声说:“被人看见不好吧?”

这话我在上门走访彦某时也听过。彦某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他支付4000余元,但他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他不止一次说自己不是赖账的人,对被执行人这个身份很抵触。

他以前做生意,但都亏损倒闭,中风后右侧上肢偏瘫,始终找不到稳定工作,平时只能靠捡废品来维持生活。

我告诉他,生活困难可以说明,但不能主观逃避对生效判决的履行。按规定,被执行人需要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对他人享有的债权也在其列。话说到这儿,他犹豫地提起一家小超市的老板欠他3万元,拖了很久。但他行动不便、不识字,不知道该如何主张权利。

我让他把能想起来的情况讲清楚,欠款时间、金额、对方姓名、店铺位置,一项项记下来。那笔钱如果属实,就可能成为他履行本案义务的来源。

小超市老板承认欠钱,但推脱生意不好,周转不开。彦某站在一边,听了很久才接话:“还一点也行,我先把法院的钱结掉。”店里不时有人结账,老板隔一会儿就要招呼,很多话也没法当着外人摊开。

第二天上午,我又单独去了小超市。等柜台清静些,我把彦某的生活状况讲给老板听,也说明拖欠到期债务后续可能引发的诉讼纠纷等。老板最终明白这不再只是熟人之间拖一拖的事,表示会尽快凑款。

几天后,3万元汇进彦某的账户。但账户是他家人早年帮忙开的,他已记不清密码。我陪他回去找身份证、银行卡和开户资料,又陪他到银行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完,他取出一部分钱,把4000余元案款履行完毕。

彦某提出要送锦旗表达感谢,我摇摇头拒绝:“心意收到了,锦旗不用了,重要的是你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彦某把银行卡塞回兜里,又隔着衣服按了按。“是嘞,钱还上了,”他说,“好歹能踏实些了。”


分享到: